抖音引流违法犯罪吗,抖音引流是否违法犯罪?

广东政法

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透露,近日,荆州市松滋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该案涉及三名被告人,他们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所谓的“粉丝引流”服务,结果却导致自己陷入了法网。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从2020年9月至11月期间,崔某甲被发现收到一名卖家结算的金额总计为1337923元,其中违法所得为636423元。三名被告人因为提供信息网络犯罪的“粉丝引流”服务,最终被判刑。

抖音引流违法犯罪吗,抖音引流是否违法犯罪?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崔某甲原本在老家与朋友一起经营电商业务,但由于销量不佳,导致生意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然而,他在微信朋友圈偶然看到了有关购买和出售“粉丝”的消息,从中发现了商机。当他看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上“购买粉丝”时,他便与他人取得联系,商议价格和需求,并通过他人提供的qq群二维码,拉人入群。然后,他会向那些“购买粉丝”的人收取费用。在2020年6月至7月期间,崔某甲作为中间商,从中获得了600元的利润。

2020年7月中下旬,崔某甲对于仅仅通过买卖“粉丝”赚取差价感到不满足,他希望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因此,他决定通过在抖音上发布视频来吸引更多的粉丝,并将其转化为利润。他首先在微信上联系了一些卖粉的人,学习如何在抖音上通过虚假视频来吸引粉丝。随后,在8月初,他租用了一个办公区作为工作室,并购置了电脑、手机等工具,用于登录抖音账号并上传虚假的游戏福利视频内容。他直接以卖粉丝的身份从事粉丝引流活动,并邀请崔某乙、李某某等人一起参与非法的粉丝引流活动。他们通过联系他人购买制作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皮肤的虚假视频、购买大量抖音账号,以及找到许多买粉的商家,并通过某服务平台在虚假视频中刷领取到游戏装备皮肤的虚假评论等方式来吸引粉丝并赚钱。崔某乙负责登录抖音账号并上传虚假的游戏福利视频,并在视频中发布虚假评论,以此吸引粉丝并帮助进行粉丝引流,每月获得5000元的报酬。而李某某负责接收卖粉丝的资金。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从2020年9月至11月期间,崔某甲被发现收到了一名卖“粉丝”商人结算的金额,总计为1337923元,其中违法所得为636423元。同时,崔某乙的违法所得金额为19500元。此外,李某某名下接收的“卖粉”资金总计为1191923元。

崔某甲、崔某乙和李某某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仍然提供了帮助,帮助他们进行了“粉丝引流”,并从中获得了超过20万元的支付结算金额和超过1万元的违法所得。这种行为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他们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对他们的指控事实和罪名是成立的。三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还了违法所得,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法院的判决,在这个案件中,三名被告人为他人提供了“粉丝引流”服务,虽然他们并没有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但是他们的行为为他人犯罪提供了条件,成为了“帮凶”。因此,法院对被告人崔某甲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0万元的罚金。对被告人崔某乙判处了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五千元的罚金。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了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以五千元的罚金。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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